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社区学校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



各社区学校: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,确保2008年全市社区学校春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各社区学校要认真制定春季学期工作计划(见附件1),于36(周四)前报至市文明办社区学校服务指导中心;并将2008年春季招生简章、课程设置、教学点分布等电子版信息(见附件2)上传至上海市社区学校网(www.sqxx.gov.cn)邮箱(zj@sqxx.gov.cn),以便统一发布。

二、为加大全市社区学校的宣传力度,扩大社区学校的影响力和辐射力,200836(周四)起将在相关报刊、交通要道、地铁、公交站、小区、楼宇等处发布“2008上海市社区学校5000所春季同步开学”广告。36日起,请各校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的有效接听。

 

三、“2008年上海市社区学校工作会议”将于2008314日至15日举行,届时,各社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将出席(会议事项另行通知)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
上海东方社区学校服务指导中心

2008227

 

 

联 系 人: 尤      胡晓     

联系电话:52989175  52989175  52989173

联系地址:淮海西路55号申通信息广场23GH  邮编:200030

Emailzj@sqxx.gov.cn

 

 

 

 

附:1社区学校2008年春季学期总体计划.doc

 

2社区学校2008年春季学期办学情况报送表.doc

抄送:各区县文明办、社区学校主管机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