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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社区学校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,确保2008年全市社区学校春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社区学校要认真制定春季学期工作计划(见附件1),于3月6日(周四)前报至市文明办社区学校服务指导中心;并将2008年春季招生简章、课程设置、教学点分布等电子版信息(见附件2)上传至上海市社区学校网(www.sqxx.gov.cn)邮箱(zj@sqxx.gov.cn),以便统一发布。
二、为加大全市社区学校的宣传力度,扩大社区学校的影响力和辐射力,2008年3月6日(周四)起将在相关报刊、交通要道、地铁、公交站、小区、楼宇等处发布“2008上海市社区学校5000所春季同步开学”广告。3月6日起,请各校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的有效接听。
三、“2008年上海市社区学校工作会议”将于2008年3月14日至15日举行,届时,各社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将出席(会议事项另行通知)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上海东方社区学校服务指导中心
2008年2月27日
联 系 人: 尤 潇 胡晓君 黄 斌
联系电话:52989175 52989175 52989173
联系地址:淮海西路55号申通信息广场23楼GH座 邮编:200030
E—mail:zj@sqxx.gov.cn
附:1、 社区学校2008年春季学期总体计划.doc
2、 社区学校2008年春季学期办学情况报送表.doc
抄送:各区县文明办、社区学校主管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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