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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(县)人民政府:
建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,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加强和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。按照《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》关于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”的要求,到2010年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要基本达到全覆盖。根据目前己建成50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实际情况,为建好、管好和用好社区文化活动中心,体现建设高标准公益性多功能社区文化设施的要求,现对2004年的《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置要求》进行修订。经修订的2007年版,进一步明确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功能定位,强调实施建设应从实际出发,因地制宜,分类指导,体现公益性、便捷性、服务性的原则。现将《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置要求(2007年版)》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
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
上海市教育委员会
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
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
上海市民政局
上海市体育局
2006年11月
附: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置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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